如今隨著國內律師行業的逐漸完善,待遇也在不斷的提升,越來越多的人會選擇去學習法學教育方面的專業,針對想要去德國留學的親們小編就來給大家詳細的對比一下德國法學教育方面比國內好嗎,希望可以給親們一些參考。 在培養目標方面,德國的法學教育歷來以培養法官為目標,法學教育過于注重司法。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后,立法機關雖然對《德國法官法>等有關法學教育的聯邦性框架法律作過修訂,但依然保留了法學教育之培養“取得擔任法官職務的資格”的法律人這一目標。只有取得了擔任法官職務的資格,才能算是一個合格的法律人,才能從事其他相關的法律職業。這一培養目標顯然已不符合現實的需要,因為德國絕大多數取得擔任法官資格的“完全法律人”都不擔任法官,而是從事律師等其他法律職業。
德國許多大學的法律系學生人數眾多,用“人滿為患”來形容實不過分。教授上課有點類似在群眾性集會上進行演講,許多階梯教室的座位根本不夠用,因此連地上、臺階上都座滿了聽課的學生。教授根本不可能騰出時間來對學生進行個別輔導或指導。在教學計劃方面,教師講授以系統講授基本理論為主,練習課則訓練學生今后作為法官解答案例的技能。在整個法學教育中,法律咨詢和法律架構占有的比重非常小,學生學完一門課程后往往不具備向有關當事人提供咨詢意見、起草合同或其他法律文件的能力。
另外,教學計劃中對法律國際化和歐洲化的事實和前景考慮過少,某些對于實踐具有重要意義的法律領域以及適用技能未得到應有重視。由于培養目標確定在培養法官上,因此法學教育對其他法律職業,特別是律師職業和經濟活動,考慮得不夠充分。
關于“德國法學教育方面比國內好嗎”的講解,小編就給您講到這里了,如果您想更深入的了解并有參加“南京德語培訓班”的計劃,趕緊聯系我們吧,網絡預約還有更多驚喜喲。
(責任編輯:admin) |
文中圖片素材來源網絡,如有侵權請聯系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