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語名詞是僅次子動詞的重要詞類,占德語詞匯的一半以上,表示客觀存在的人、生物及事物,也可指行為、狀態、特征和關系及非感官所能察覺的抽象概念。 德語名詞有性、數、格之別,名詞前通常帶有冠詞,名詞變格(包括數和格的變化)時前置冠詞也得按有關規則變化。書寫時,名詞個字母大寫,這也是德語的特點之一。名詞在句中可作主語、表語、賓語、定語、狀語及同位語。
按詞義,德語名詞可分為具體名詞及抽象名詞
具體名詞包括;
1)專有名詞
2)種類名詞
3)集合名詞
4)物質名詞
集合名詞和物質名詞只有單數,無復數形式。抽象名詞表示抽象概念,非感官所察覺的現象、特征、特性等包括:
1)特性名稱 2)過程名稱 3)狀態名稱 4)度量衡名稱
抽象名詞和具體名詞之間有時無絕對界限。有些鉑象名詞也可作具體名詞.句中Welt為抽象名詞,而在詞組der Frieden der Welt(世界和平)
中,welt為具體名詞。反之,有時具體名詞也可用作抽象名詞:der Grund意為地基,轉義意為原因。作前者解釋時為具體名詞,作后者理解時為抽象名詞,又如das AItertüm(古代)是抽象名詞,但die Altertümer(復數)作“古物”解釋時成了具體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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