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德國,過期或已經不用的藥品,必須與一般廢棄物分開處理。從一般藥店、政府相關部門,到一般廢棄資源處理公司,都設有專門處理廢棄藥品的通道。
杜伊斯堡市一家藥店里的藥劑師向筆者展示店內的回收桶,稱桶是 赫希斯特富林藥廠專設,人們在此把過期的藥分類丟棄,藥廠或市政府 會定期收走。
回收桶的設計,是把藥物和包裝材料分開。藥物要投入回收桶前, 一般人會依照桶上的指示,把空的包裝丟進透明的塑料桶內,再把藥丸 丟到旁邊白色的圓柱桶內。包裝材料可以進入再生系統中再次利用。
根據藥劑師的說法,回收桶雖然是藥廠所設,但回收的藥品不以該 藥廠生產的藥品為限;藥廠大約每兩個月就會派人回收。
這些廢棄藥品,藥店或藥廠都不能隨便處理,必須經過分類后,由 聯邦政府統一焚化。廢棄的藥品不能以掩埋的方法處理,因為藥品中的 化學成分會逐漸滲透到地下造成公害。
德國各地評估藥品的方法不一,除了由藥廠設回收桶回收廢棄藥物 外,有些地方則是由政府委托民間廢棄資源處理公司,把廢棄藥品回收 集中管理。
像在法蘭克福市的一個廢棄資源處理公司的庫房里,就有專門收集各種廢棄藥品的箱子,目前在該市附近,已經有兩百多個藥店成為這家公司廢棄品的回收點。
梅因海特城市清潔公司表示,廢棄的藥品是由公民付費回收,而非制藥公司。他們收集各地的廢棄藥品后,集中在特定庫房內管理,累積至 一定量后,再一并焚化處理。
從德國各種資源回收管理來看,藥品和廢電池、漆料、廢日光燈管等有害化學物質一樣,都屬于受管制的廢棄資源。消費者均已經知道,廢 棄藥品必須投入特別的回收通道,如果當成一般垃圾隨意拋棄,可能反而會加重日益惡化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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