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用于科研方面的經費,每年總額都超過國民生產總值的2%,人均居世界前列。瑞士的研究力量在國際上也居領先地位,總人口只有700多萬,科技人員總數卻將近40萬,這是一支非?捎^的力量。這也是為什么瑞士在20世紀初還是一個資金貧乏和經濟落后的國家,而在短期內卻能一躍成為當今全球富裕、工業高度發達的國家,這與政府、企業和學校各方面對科研工作的高度重視是分不開的。政府、大學、企業都設有科研機構、研究所或科研部門;瘜W和醫藥領域約40%的員工在從事科學研究以及各種實驗工作;在電子技術與工程技術領域,科技人員的比例更是達到了50%左右。瑞士克服資源貧乏的劣勢,專門發展高、精、尖工業,產品大部分出口。政府、企業和大學在科學研究方面保持著緊密的合作和相互支持,政府的科學研究基金會每年提供大量資金資助大學的研究項目,眾多大公司也積極與大學開展科研合作。
瑞士政府1930年頒布了《職業培訓法》,1964年頒布了《職業進修法》,要求技術工人必須經過專門訓練,在職工人要進行業余培訓,外籍工人入境前要進行技術考核并擇優雇用,通過各種途徑和措施提高工人的技術水平。眾多公司也采取種種措施保持職工的穩定性,使熟練技術得以沿襲相傳,并對員工的發明創造進行鼓勵和獎勵。
瑞士在很多領域的科學研究保持著世界領先或世界先進水平:精密儀器儀表、鐘表、紡織機械、發電和輸配電設備、低速大功率柴油機、醫藥和化工產品、原子物理、高能物理、生物化學、分子生物等尖端科學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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