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詞對其支配的名詞、代詞有格的要求。有些介詞支配一種格(第四格、第三格或第二格),有些可支配兩種格(第二格和第三格、第三格和第四格),甚至,個別詞可支配第二格、第三格或第四格。現舉例說明: 1、支配一種格的介詞 ![]() 2、支配第二格、第三格 這類介詞,一般支配第二格的名詞或代詞,只有當兩個第二格名詞或代詞連續出現,或者,名詞復數的第二格與格以及第四格不能區分時,才支配第三格的名詞或代詞。例如: Trotz der Warnung der Polizei saß der Trinker am Steuer.(這個酒鬼不顧警察的警告仍然開車) 此外,介詞dank, innerhalb, wegen, zufolge在支配第二格或第三格名詞和代詞時,也有忽次忽彼的情況。
3.支配第三格、第四格 同一個介詞,當它和所支配的名詞或代詞表達一個行為的方向(動態)時,支配第四格;表達一個場所(靜態)時,支配第三格。俗稱“靜三動四” 這類介詞包括:an, auf, hinter, in, neben, über, unter, vor, zwischen 。此外,介詞ab和außer支配第三格、第四格的情況比較復雜
4.支配第二格、第三格和第四格 介詞entlang前置時,支配第二格或第三格,后置時,支配第四格。 以上就是“德語介詞對格的支配 ”的相關介紹,如果您想更深入的了解并有學習“德語”的計劃,請直接點擊右側在線咨詢,預約免費試聽,網絡預約還有更多驚喜。 閱讀本文的人還喜歡:德語介詞的意義 (責任編輯:admin) |
文中圖片素材來源網絡,如有侵權請聯系刪除